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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皖新闻讯 2月22日,据滁州市气象局消息,该局拟于2月23日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,根据《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》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1、作业时间:2023年2月23日,具体时间视天气情况决定。
2、作业地点:经空域管制部门批准的全市21个人工影响天气标准化作业点,有效范围以作业点为中心半径10km内的区域。
3、作业弹药:BL-1型人工增雨火箭弹。
4、如发现人工增雨作业使用过的器具残留物,请勿擅自处理和拆卸,应当维护好现场,并与滁州市人影办(市气象局)联系,由市人影办统一收集处理。
联系电话:0550-3022029
联系地址:南谯区敬梓东路789号市气象局
标签: 人工增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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