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眼见得天气一天天热起来,品鉴雪糕冷饮又提上了议事日程。不知道去年一度甚为嚣张的“雪糕刺客”们,过去一年反思得怎么样了,这个夏天能不能洗心革面重新做糕?
雪糕刺客仅仅在夏天蠢蠢欲动,就让我们如芒在背如鲠在喉,而南宁市民数年来一直被“停车刺客”明戳暗捅。开车出门停一天一百多,骑车出门还要收你非机动车“保管费”,一位车主欠停车费高达六万多。此事发酵数天后,广西自治区派出了工作组调查,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相应处理。23日,南宁市长侯刚更是在新闻发布会上鞠躬道歉。
整件事中让人们不满的,一是征收停车费的主体国企慧泊公司,收费的吃相太难看了。另一个焦点就是南宁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之间的所谓“合作”。
5月8日,慧泊公司与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签署了一份《合作备忘录》。在这一合作关系之下,慧泊公司向青秀区法院提供“老赖”的车辆停泊信息,便于法院快速找到被执行人。而法院将为慧泊停车公司开通绿色通道,使该公司诉讼案件能够得到优先判决、优先执行。当地媒体在报道此事时更直言不讳地称,慧泊公司将通过快速立案通道,加快追缴停车费案件办理,以“法企合作”保障国有资产颗粒归仓。也就是说南宁的车主,要么乖乖缴纳高昂停车费,要么就要遭到法院“天罗地网”般的财产查控。
此事引发关注后,自治区高院审查认为,青秀区法院与特定企业签署合作备忘录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。也就是说,法院作为司法机关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服务的,与某一家特定企业合作会造成这样一种结果:即涉及这家企业的案件如果得到了优先处理,那也就意味着别的企业或个人的案件就要往后顺延,这等于是一种司法“插队”。换句话说,如果因为某个企业或个人能够给法院提供所需要的服务,它因此就享有某种程度的司法特权,这当然是不公平不公正的。
从另一层面上说,法律具有神圣性,司法机关也有别于普通的市场主体。法院也可以在诸如后勤保障等非核心业务上,和别的市场主体产生交易合作关系。但法院的司法职能本身,不能作为交易物与其他主体进行“合作”,不能以司法职能去换取任何服务。否则法律就有可能成为某些特定企业的工具,法院就成了他们的工具人。法律的神圣性因而被削弱和瓦解,最终丧失在人们心中的权威地位。青秀区法院的做法再次提醒人们,一些基层司法机关往往主动或被动成为某些势力的工具,这种苗头必须露头就打。
广西及南宁方面对此事反应很快,处理得很重。省会市长公开鞠躬道歉这种做法,其实并不多见,从中也不难看出南宁市的压力和决心。目前参与这次“合作”的青秀区法院、南宁公共交通公司以及慧泊公司的责任人,都已经被处理。但是南宁市有关部门通过慧泊公司常年收取高昂停车费,才是所有问题的核心和源头。我注意到,南宁市长侯刚去年12月份才任代理市长,目前也仅履职半年,而慧泊公司的问题显然并非一朝一夕形成的。
2017年3月,南宁将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调整为现行标准,而慧泊公司于当年12月成立。也就是说,南宁市国资委成立这家公司其实就是为了承接全市停车收费业务的。这其中的决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规、六年来面对市民的不满和投诉,物价部门为何迟迟未有调查整改、尤其是这样一家垄断性国企,为何会亏损千万,这些都需要追问。市长鞠躬道歉后,深挖彻查才是事情的正题。
此事引发热议后,人们又把热度刚刚有所降低的淄博搬出来对比,说面临着老工业城市转型困难的淄博,政府大院晚上却是免费给市民停车的。我们不是说每个城市都应该免费停车,但不管怎么样,经历过十八大以来的种种,全社会已经形成一种共识,那些关乎民生且舆论关注度高的事情,早晚会有人出来过问。那些滥用权力任性施政的把戏,在这个时代已经玩不下去了。而政府真诚服务,与市民同心同德攻坚克难,正在成为这个时代的风尚,时代也迟早会奖励这样的城市。
(文/于永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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